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3年01月2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2013年科室工作考核办法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嘉统〔2013〕2号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科室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工作,增强局、队科室人员的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更好地发挥统计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注重实效。
三、考核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队领导班子组成。局研究室作为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协调汇总工作。其他科室协助研究室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2、考核工作在局考核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局、队各相关业务科室和街镇统计办共同参与。
四、考核对象
嘉定区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经济统计科、企业调查科、计算中心、法规科,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专项统计科、住户调查科、农业调查科。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并根据考核内容加减分。
2、考核分两个步骤:
一是街镇统计办测评。街镇统计办就“科室联系基层、为基层服务、街镇业务培训”三项内容对局、队各科室进行考核评分。
二是考核领导小组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对所有科室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审核评分。
3、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各科室考核得分确定先进科室。
七、其他事项
考核结果将通报,并依照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