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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3年12月27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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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定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科室联系基层实施意见
嘉统〔2013〕4号
关于开展嘉定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科室联系基层实施意见
为了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局、队与街镇统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为基层服务力度,推进2013年全区统计系统服务创新工作。局队各科室要深入基层,与街镇统计部门结对,帮助街镇统计部门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切实改变基层统计服务相对薄弱的局面,不断提高街镇统计部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能力,提升统计地位,开创局镇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区统计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嘉定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科室联系基层实施意见。
一、方式
按照“全覆盖、全方位、有组织”的要求,局队各科室与各街镇统计办公室之间结成对子,开展统计服务创新工作。
二、要求
各科室每两个月深入基层一次,每年不少于6次。
三、目标
1、沟通:通过走访和座谈,及时沟通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2、协作:每年结对合作共同完成调研报告一篇。
四、措施
在确定科室与街镇统计办公室结对后,各科室可以按照各街镇统计办公室提出的意向性需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结对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活动的长效机制,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建立服务创新交流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服务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结对双方要及时沟通、相互协调。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