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关于取消统计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沪府发﹝2015﹞7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3月17日起取消统计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区统计登记受理点自即日起撤销,不再受理统计登记。 2、已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自行保管统计登记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3、统计登记取消后,各街镇应继续做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