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3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主题分类: | 季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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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简析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既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激励创新的生力军,已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出重要力量。小微企业具有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资产规模小、管理成本低、应变能力强等特点。同时,又具有融资难、税负重、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差等弱点,在2020年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危机重重。当下,尤为紧迫的是帮助小微企业取长补短,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与大中企业共生共荣。现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对嘉定区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作简要分析。
一、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1、小微企业单位数量多,吸纳就业能力强
2018年末,全区共有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8709个,较2013年末(即第三次经济普查)增长34.5%;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3.6%。其中,小型企业5478个,微型企业23231个。小微企业从业人员36.96万人,较2013年末下降6.0%;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6%。其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6.85万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1万人。
2、私营企业是小微企业的主体,其数量增长较快
2018年末,在全区28709个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有27582个,较2013年末增长38.0%,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96.1%,其中私营企业22344个,较2013年末增长26.1%,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77.8%。
伴随本土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本土企业的发展成熟,本土环境对于外资进入的吸引力逐步削弱。2018年末,全区港澳台投资企业441个,较2013年末下降15.7%;外商投资企业686个,较2013年末下降18.7%。
3、第三产业队伍壮大,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从产业结构来看,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8334个,较2013年末下降21.3%,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29.0%;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0375个,较2013年末增长89.3%,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71.0%,比重较2013年末提高20.6个百分点。
从行业分布来看,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的是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小微企业总数的比重分别为38.5%、24.7%和8.8%,其中制造业占比较2013年末减少21.5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占比较2013年末增加10.2个百分点。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最多的是制造业,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51.6%,较2013年末减少17.1个百分点;户均从业人员最多的是金融业,达到50人,较2013年末增加37人。
小微企业主要行业分布
4、小微企业主要分布于南部地区,各街镇单位数量均有增长
全区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安亭镇、江桥镇、马陆镇和南翔镇等南部经济较发达地区,2018年末,企业数分别为5793个、5077个、3853个和3176个,占全区小微企业总数的比重均超过10%,合计占比达到62.3%,比重较2013年末提高4.3个百分点。南部地区由于集中了大量商务楼宇,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因此吸引了数量较多的小微企业入驻。2018年末,安亭镇、江桥镇、马陆镇和南翔镇分别有11幢、41幢、34幢和7幢商务楼宇,合计占全区商务楼宇总数的76.9%,比重较2013年末提高5.5个百分点。
2018年末,各街镇小微企业单位数量均较2013年末出现增长,其中江桥镇增速最快,达到56.6%。小微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与商务楼宇的扩张息息相关,2018年末江桥镇有41幢商务楼宇,较2013末增长20.6%,总建筑面积为47.4万平方米,较2013年末增长38.0%。
小微企业街镇分布
5、盈利水平提升较快,但对全区经济的影响力依然有限
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864.7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72.1%;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4.6%,比重较2013末提高2.3个百分点。户均营业收入0.13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28.0%。
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利润132.5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1.3倍;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3%,比重较2013末提高5.3个百分点。户均营业利润0.005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71.2%。
二、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1、资产规模小,融资难度大
近年来,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虽然呈现扩大走势,但与大中企业相比依然存在明显差距。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82.0亿元,较2013末增长47.9%。户均资产总计0.21亿元,仅相当于大中企业的2.1%;较2013年末增长10.0%。从分布来看,72.8%小微企业资产总计在500万元以内,20.7%不足10万元。
企业资产总计分布
小微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主要是为了维持自身经营运转或扩大规模。然而,由于小微企业交易成本高、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风险大等,信用评级直接受到影响。同时,小微企业还受限于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不足,往往缺少抵押或担保资产,在融资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小微企业融资呈现出期限短、金额小、渠道少、成本高等特征,融资难度大是小微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2、户均从业人员规模缩小,中高端专业人才缺失
小微企业虽然吸纳了大量的从业人员,但户均从业人员数量已出现明显减少。2018年末,全区小微企业户均从业人员13人,较2013年末下降30.1%。其中,小型企业户均从业人员49人,较2013末下降10.8%;微型企业户均从业人员4人,较2013年末下降37.2%。
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由于小微企业在软硬环境方面与大中企业相比均存在一定差距,往往薪酬水平较低,且无力解决人才落户、职务晋升、子女入学、未来发展等问题,因此容易陷入“需要的人才招不到、招到的人才留不住”的困境。2018年末,在全区规模以上的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专科学历人员占15.7%,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占12.6%,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占1.6%,分别少于大中型企业2.3个、9.6个和4.3个百分点。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的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工资9.4万元,少于大中企业3.6万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人均工资19.5万元,少于大中企业12.8万元;专业技术人员人均工资11.7万元,少于大中型企业4.2万元。
3、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意识,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小微企业通常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各部门职责边界不明确,决策程序不科学,信息透明度不高,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因此整体管理水平较弱。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欠缺是小微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许多小微企业主不仅缺乏管理知识,而且法律意识淡漠,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他们在决策时更注重利益的提高,对潜在的法律风险缺乏重视。因此,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在风险发生时,无法及时有效应对。
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1、形成多方合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要解决“融资难”这一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自身共同努力。一是帮助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要建立规范和透明的财务制度,坚决杜绝逃废债务或挪用贷款等失信行为的发生,努力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二是加强和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机构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可以有效分散和减轻银行的放贷风险。虽然近年来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得到初步发展,但是行业基础依旧薄弱。可以通过各级财政拨款、会员企业风险金、社会入股等方式来设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三是丰富金融机构信贷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信贷产品,并且在扩大授权额度、简化审批程序上做出努力。四是积极开发新型融资方式。激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活力,促使其与小微企业形成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有效规范引导民间游资进入小微企业。
2、加大政策引导,优化小微企业就业环境
从人才供给端着手:为求职人员提供便捷的就业信息查询、职业介绍、远程面试等服务,搭建起求职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桥梁。并在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学习培训、社保缴纳、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让求职人员能安心踏实地工作,全力以赴为小微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从人才需求端着手:政府应针对小微企业制定专门的人才引进政策,帮助小微企业破解“招人难”、“留人难”的局面。应对引进不同层次、不同数量的人才设置不同的补贴标准,可在每年年初审核确认这一年度各个小微企业的引进人才计划,根据审核通过的计划下拨人才引进支持资金;加强人才信息工作力度,优化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还需重视小微企业社会荣誉体系建设,设置独立的荣誉评价政策体系。每年针对小微企业,评选表彰“优秀小微企业家”、“优秀就业促进企业”等,鼓励小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提升其社会形象和地位,进而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到小微企业的队伍之中。定期在小微企业间开展员工技能大赛,通过媒体宣传引导, 提升小微企业的社会知晓度。
3、系统建章立制,帮助小微企业提质增效
一方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微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机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机制创新。同时,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效管理团队,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效率。
另一方面,全面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律保护伞作用。从企业角度来看,法律意识的淡薄会导致管理者决策错误和员工执行错误,因此既要强化小微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也要培养员工的法制观念。小微企业的日常经济交易往往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的,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均存在风险。因此,小微企业应通过建立合理合法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来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进行协助,帮助小微企业整体提升法律意识。从司法角度来看,需要健全法制,保证程序公正,切实保护小微企业的权益。如果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侵害小微企业权益的规定,相关司法部门应利用现有的法律争端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切实为小微企业提供保护屏障。
注释:
1.小微企业的标准: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各行业标准不同,如;在工业企业中,20人≤从业人员<300人且 30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企业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元的企业为微型企业,详见上述办法中的附表。
2.所有的数据统计口径为在地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