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1月18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2022年,我局获评嘉定区政务信息工作优良。
一、报告内容
《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咨询处理和举报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嘉定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报送力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修订《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信息等信息的发送范围、保密审核流程等事项;规定了数据隐私的保护,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作分类答复。同时,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数据发布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做好不同渠道信息发布台账登记,确保对外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2、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审批流程。深入贯彻执行《嘉定区统计局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制度》,依据实际情况,明确各环节工作任务和具体承担的责任。拟稿阶段撰稿人填写信息发送签发单,科室负责人确认文稿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发送范围,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办公室对信息进行保密校核并发送、归档,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进一步推动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发布。依据工作要求,制定《嘉定区统计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嘉定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嘉定区统计局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嘉定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经费》《嘉定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等,并第一时间在“嘉定统计”网站上公布。
4、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嘉定统计文化特色品牌——小蜜蜂“真真”作用,策划承办“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上海地区主会场活动暨第二届“嘉定最美统计人”颁奖仪式,创作微视频《嘉定统计文化建设巡礼》、独角戏《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快板《统计连着你我他》、沪语歌曲《手捧一叠晴雨表》等文艺作品,设计制作“非凡十年”上海篇、嘉定篇系列展板,组织开展文艺作品征集、展演,用详实数据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和嘉定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持续向社会传播“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如实提供统计数据”“你的数据我的蜜,我将为你而保密”的理念。此外,“真真”图形标志和美术作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登记注册;设计制作的“真真”系列文化产品被市局选送市领导。2022年,“嘉定统计”共发布推文132篇,(发布7天内)总阅读次数达28584次。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增进媒体、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的了解,减少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确保统计数据发布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1、在“上海嘉定”(http://www.jiading.gov.cn/publicity)、“嘉定统计”(http://www.jiading.gov.cn/tongji/publicity/zfwj)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资料,进一步贴近公众需求,提高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篇,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统计新闻类124篇,占比60.7%;统计公报、数据信息、统计分析46篇,占比22.6%;政务公开及公文类信息34篇,占比16.7%。
2、“嘉定统计”微信公众号,立足于用真实数据解读发展,以优质服务助力决策,全年共发布99篇信息,总阅读次数达39705次。
3、设立信息数据查阅点,地址为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4号楼205室,联系电话:5992813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情况
注重加强申请前的咨询服务,及时全面了解申请人意愿,确保答复内容满足实际需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查程序,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统计数据信息,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2022年,通过网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均为在校大多涉及人口及经济数据。申请的信息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为主,均和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联系及时回复。其中5件主动公开、6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答复。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不收取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无“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面对新时期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还不能完全跟上快速发展步伐,需要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2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让数据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积极推进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等事务的公开透明,让统计走近公众,让公众走进统计。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统计指标科学解读,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关心、支持统计调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报告方式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三要素的标准予以确定。
本年度报告在嘉定统计信息网(以下简称“嘉定统计”)上公布(网址 www.jiading.gov.cn/tongji),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嘉定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9928057,传真 59928137,通信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邮编20182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仅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也反映了我局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系统反映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二)加强领导。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数据发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统计信息数据管理与发布中。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主要责任、拟稿人直接责任,各科室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形成拟稿、核稿、签发责任管理闭环。
(三)夯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布数据审核与评估,有效提高数据质量。坚持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对逻辑性及提示性错误进行重点审核。同时,加强对各街镇统计数据质量的考核力度,建立相应的数据质量台账制度,不断提高对外发布的数据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四、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规章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11000.0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附件: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