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34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关键词: |
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以外,均应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1、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2、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财政预算、财政决算;4、“三公”经费;5、人事任免;6、政务活动;7、政务公告;8、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月度统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渠道
1、“嘉定统计信息网”(http://www.jiading.gov.cn/tongji)
2、《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嘉定统计”微信公众号;
同时,在嘉定区档案馆、嘉定图书馆、嘉定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的网址为:http://www.jiading.gov.cn/tongji,现场受理机构为嘉定区统计局。
嘉定区统计局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联系电话:021-59928057,传真电话:021-59928137,邮政编码:201822。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4、注明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如: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系统直接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上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的,按照申请人要求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载体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对于可以公开的部分,按照申请人要求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载体形式予以提供;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予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载体形式予以提供,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9、申请内容不明确,不符合《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10、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11、关于受理时间:挂号信、EMS快递申请以邮戳等可查询的收件日期为准,平信邮寄和传真申请等没有正式收讫日期的,受理单位需与申请人电话确认,办理时间以电话确认时间起算。
12、需延期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59928137 传真:59928137;
电子邮箱:zhangfeng3@jiading.gov.cn;
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4号楼205室,邮政编码:201822。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1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组织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机构)名称 |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当面领取 □现场查阅 | ||||
政府信息的 载体形式 | □纸质 □数据电文 |
注:带*的为必填项。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接受出示电子身份证明);信函、传真申请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网上申请需上传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