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服务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10:09:57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采取备案制,即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即可,资料无需转到科技部门进行专家鉴定。为帮助企业做好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经与区税务局沟通协调,由区科委组织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服务工作,企业可自愿在网上进行申报,不需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递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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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委申报、鉴定流程:

1、企业至税务机关进行加计扣除备案,登录“嘉定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kjdata.jiading.gov.cn/jdww)——“加计扣除”——“新增申报”, 按照表格要求逐一填写(首次登录需网上自助注册,待科委审核通过后填报)。

2、系统上传相关附件(需企业盖章扫描件)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研究开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

(3)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5)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3、科委在收到企业网上填报的研发项目鉴定申请后分批组织专家鉴定。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区科委不再进行鉴定。

4、科委反馈税务机关鉴定结果,企业可登录网站查询鉴定结果,并直接打印区科委盖章的《鉴定意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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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倪莉莉          

咨询电话:69989915、69989314


来源:“上海嘉定”APP,编辑: 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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