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一生鲜杂货店在线上销售蒜苔,半斤16.9元,远高于市场价,涉嫌哄抬物价。
经查,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当事人店内销售蒜苔18元/500克,进销差价率80%;西葫芦10元/500克,进销差价率17.65%;丝瓜15元/500克,进销差价率59.57%。
自2022年4月10日起当事人通过线上销售蔬菜,其中蒜苔每份16.9元/ 300克,核算单价:28.16元/500克,进销差价率181.6%;西葫芦每根19.8元,核算单价:13.94元/500克,进销差价率64%;丝瓜标价每根16.8元,核算单价:24元/500克,进销差价率155.32%。
当事人销售上述3种蔬菜,在进价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线上销售的进销差价率明显超过实体店销售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拟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对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计人民币5617.25元。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防疫物资、民生物资等商品的价格哄抬、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全力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编辑: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