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电子计价秤无强制检定标志,且无法提供相应的强制检定证书。
经查,上述电子计价秤(TM-15F型条码打印计价秤)系当事人用于生猪产品的销售称重和计价结算,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当事人自2020年11月购进上述电子计价秤后,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一直使用至案发。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电子计价秤,拟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计量器具的检定是保证量值准确和一致的重要措施,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被列入到强制检定目录,定期检定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民生计量器具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编辑: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