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江桥镇召开会议,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本市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自主或委托他人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定点评估机构完成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失能老人,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
护理服务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由护理人员为居家的参保老人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或者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集中提供照护服务;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由养老机构为入住的参保老人提供照护服务;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结算相关费用,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居民医保规定执行。
会议指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是一项惠及长远的民生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司其职,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全力以赴,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掌握好相关政策,经常召开联席会,及时反馈问题。要着眼全局,在最短时间内落实经办人员,捋顺经办流程,根据预案应对好集中办理的情况,将工作做细做实。
会议介绍了《江桥镇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申请受理经办工作方案》,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试点工作业务经办培训。
来源:《嘉定报》 通讯员 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