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清河路205弄24号加装电梯工程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市嘉定区嘉宝公寓业主委员会
建设位置
嘉定镇街道清河路205弄24号
建筑工程总平面图
建设规模
建筑层高7层,高度19米;核增面积95.5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80平方米
上海市清河路205弄19号加装电梯工程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市嘉定区嘉宝公寓业主委员会
建设位置
嘉定镇街道清河路205弄19号
建筑工程总平面图
建设规模
建筑层高7层,高度19米;核增面积95.5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80平方米
老旧小区该肿么加装电梯?有哪些申请流程?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项目
建设管理审批程序如下:
(请按该流程申请)
区建管委颁发施工许可证
区建管委收到材料后出具材料接受凭证和现场审核通知书。自材料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建管委告知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现场审核时间,并自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并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
电梯施工单位应于施工前书面告知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材料包括: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2、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进行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电梯施工单位提交申请安装监督检验材料
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申请安装监督检验,具体按照监督检验规则提供材料。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接到报检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安装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包括对整改情况的确定)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不合格,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复检合格后出具复检合格报告。
施工单位办理单体使用登记
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在不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区市场监督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具体材料包括: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有效证件(复议件1份);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3、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管理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办理注册登记。
申请人申请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可自愿向区规划资源局申请规划竣工验收,提交材料包括:
1、《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请表(建筑工程)》;
2、《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检测成果报告书》;
3、工程竣工图(平、立、剖面图,纸质二套,电子文件一份)。
申请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应向区建管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具体材料包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来源:“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