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市可处理外省市电子警察!

日期:2020年7月12日 16:45:19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已正式启动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工作,可实现全国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在本市任一交警支队和部分派出所“综合窗口”通处,进一步方便市民交通违法就近处理。

就近处理

新政实施后,驾驶人对全国各地“电子警察”采集的违法行为无异议的,可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行驶证就近至全市任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窗口”或派出所“综合窗口”处理,无需再回到外省市号牌核发地或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

同时,申辩(例如号牌被“电子警察”录错)、对账(例如缴纳罚款后系统未更新状态)、退款(例如重复缴款需退付罚款)、套牌等业务亦可就近至各交警支队进行办理(派出所目前无法受理)。

标准统一

新政实施后,全国交警部门将统一按照违法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对于本市采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全国任意交警部门都将按本市处罚标准完成“记分、罚款”处理,有效解决以往市民对于同一违法记录,在全国不同地方不同处罚标准的困惑。

缴款方便

目前,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自助缴款渠道。驾驶人在“窗口”处理完,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APP自助缴款。同时,亦可通过全国任意工商银行网点完成线下罚款缴纳。此外,也请市民注意,在“窗口”完成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后,应在15日内完成罚款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

交通违法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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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交通

违法处理窗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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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编辑:王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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