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行人有这10种行为将被直接处罚!

日期:2020年7月13日 22:10:42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从今天开始,上海交警部门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再采取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处罚的“累进式执法模式”,实行当场处罚。

取消“累进式执法模式”第一天,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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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8点,记者来到嘉定新城(马陆镇)宝安公路沪宜公路路口。正值早高峰时段,路上车水马龙,记者注意到,大多数行人能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过仍有少部分行人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一名闯红灯的女子横穿6条机动车道,被民警当场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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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到红灯吗?如果被车碰一下,那就不是上班迟到的事情了!”民警当场对其开具处罚单据,罚款20元。女子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

民警介绍,在日常执法中,除了闯红灯外,乱穿马路也是行人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在宝安公路育兰路路口,一名男子因无视地面斑马线、斜穿马路被民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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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斜穿过来,影响了直行和转弯车辆。这里大车又多,视线很容易受到阻碍,你考虑过后果吗?”男子意识到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在记者采访的1个多小时内,共有5名违法行人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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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警部门正对行人的10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处罚,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服从交警指挥、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行为等,处罚金额从20元至5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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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今年以来,嘉定共发生涉及行人违法的交通事故67起,造成1人死亡、10人受伤。

“行人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人,本身就处于弱势,更应当遵守交通法,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牢牢的把握在自己手中。”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张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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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融媒记者张健、李佳祺、陈小静(实习生),编辑:唐敏、武利荣、王轶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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