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English
繁體版
无障碍版
适老版
[门户首页]
[政务频道]
[企业频道]
[民生频道]
[区情频道]
[专题频道]
搜索:
搜 索
×
搜索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
高级
新闻频道
嘉定头条
嘉定动态
嘉定电视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报道
媒体看嘉定
长三角动态
嘉定人物
首页
>>
新闻频道
>>
嘉定动态
>>
民生新闻
>> 正文
已经工作2个多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1年7月22日 22:30:26
文字 【
大
中
小
】【
增加行距
】【
缩小行距
】【
加粗
】【
高亮
】【
还原
】
浏览:
次
市人社局说,如果单位超过2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详见↓
来源:上海发布,编辑:卢泽斌
分享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