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四部门提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日期:2022年2月15日 20:50:52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的时代即将到来。据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消息,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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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我国拟探索居民生活垃圾按量收费

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鼓励各地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不断提高收缴率。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健全价格收费制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定额征收。早在2018年,国家已明确提出垃圾计量收费。国家发改委相关意见提出,要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
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2020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研究及建议》介绍,在36个大中城市中,除沈阳、宁波和上海外,33个城市制定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其中,长沙、海口和乌鲁木齐为水消费系数法随水计征,深圳为按排污水量计征,其他28个城市为按户或按人计征。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据了解,《指导意见》以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为导向,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在健全保障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价格收费制度。积极推行差别化排污收费,建立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有序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
同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鼓励各地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不断提高收缴率。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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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结合现行垃圾分类制度,动态调整费率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技术并不难,但整个计量收费制度很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并规范地去做,原则就是反映社会成本。现在,给垃圾桶装芯片,按照体积计费,数据自动上传系统,已不存在技术难度,芯片价格也不高。
宋国君团队曾做过测算,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的成本,从社区出来一直到安全处置,包括健康损失、环境影响、运输成本、处置成本等,高达约1500元/吨。
宋国君认为,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收费。让市场参与进来,才能保证生活垃圾管理的成本是真实的。让排放者承担成本,才能刺激垃圾减量,生活垃圾管理的社会成本才能大大降低。
宋国君还表示,要结合现在的垃圾分类制度,不同的类别收取不同的费率。其他垃圾费率更高,那么采用不可回收包装的商品就更不受欢迎。对于厨余垃圾,也不能简单执行一个统一的价位,要分成生厨余、熟厨余等,有的非但不用处理收费,反而是可以收购的。“费率定完之后还需要动态调整,不同的城市也不一样,需要各自出台规定。”宋国君说。
宋国君还介绍说,在资金制度安排上,还有很多考虑。例如,要补贴废塑料回收,促进回收加工,因为实际上焚烧的社会成本更高;废塑料等可回收物的制成品,要进行政府采购和补贴;要考虑由于其他垃圾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收益减少。除此之外,还有特许经营、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都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深圳特区报: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是大势所趋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志疆表示,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2.35亿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不断增多,化解“垃圾围城”的难题,不仅需要清理“存量”,而且需要减少“增量”。实施“按量收费”,无疑是减少生活垃圾“增量”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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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世界范围来看,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是一种国际先进经验。不少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表明,无论是按容器收费,还是按重量收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做得越细,垃圾回收利用率就越高,相对应的处置成本就越低。
就国内现状来看,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是大势所趋。2017年,国务院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谁产生垃圾,谁来付费。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城市要全面建立垃圾收费制度。
关于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国家层面的态度是先明确原则、再制定规则,先餐厨垃圾、后生活垃圾,先非居民用户、后居民用户。这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种更加易于操作的选择。
需要认清的是,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的目的不在于收费,而在于以此来倡导一种理念、培养一种习惯。因此,“不断提高收缴率”的基本前提是,扩大垃圾分类宣传、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同时兼顾社会承受力制定收费标准。在明确“按量收费”的同时,也不妨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市民提供一定的奖励。毕竟,最广泛的参与,才能起到最直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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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宇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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