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嘉“随身伴” | 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怎么办?回应来了→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4年1月24日 19:03:08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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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微博收到粉丝反映,称金地嘉源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同时存在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问题。

区房管局反馈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如业主对小区物业费、停车费价格有异议,可在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投票征询调价意见,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区房管局反馈

我局将督促各街镇在符合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条件下,做好业主征询工作,按照“控增量、疏存量 ”的原则,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实现向更多社区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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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宣传部
编辑:卓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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