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市规资局新发布多则征收土地公告,其中,部分征收地块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和江桥镇,涉及新建学校、新建泵闸等,详见↓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5〕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3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安亭新镇二期JDC3-0302单元初级中学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13-02地块、南至补偿河、西至春甸路、北至德亭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安亭镇龚闵村杜家组160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9.6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安亭镇龚闵村闵东组521.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1.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安亭镇龚闵村闵西组3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嘉定区安亭镇吴赵村19452.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452.2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嘉定区安亭镇邓家角村五组182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20.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442.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42.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5〕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6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顾浦泵闸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竹叶泾、西至规划河口线、北至鸡鸣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安亭镇火炬村周家组2281.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81.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安亭镇新泾村陆家组589.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1.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88.1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7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82.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88.1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5〕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档案楼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老翔黄公路、南至陇南路、西至惠平南路、北至翔铁西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朱家组1073.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3.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73.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3.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来源:市归资局
编辑: 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