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上好学校,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将来出人头地,是每一个做父母的愿望。然而,纪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躲避执行、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反而坑了孩子。近日,他与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面临转学,自己也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受委托替人理财,亏损后却拒不赔付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的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说起。2015年,纪平接受包丹委托,通过证券账户替其理财。一年后,150万元的本金亏损过半。根据合同约定,纪平应当赔付包丹100万余元。然而纪平始终拒绝还款。包丹催讨无果,一气之下将纪平告上法庭。2017年6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纪平偿付包丹经济损失109万元,并偿付逾期付款的银行利息损失。
判决生效后,纪平仍旧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此时的包丹正遭遇着另一场催债,本想着法院判决后纪平的还款能够拿来垫一垫,可等来的还是一场空。心急如焚的她再次来到法院,向嘉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哭穷赖账, 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18年1月23日,嘉定法院于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向纪平发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2月8日,纪平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
在此期间,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罗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除了现任妻子宁源名下的一辆长城牌汽车外,纪平夫妻俩再没有存款、股票、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执行法官,纪平更是再三哭穷,表示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
缺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会依法暂缓执行,进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难道案子就这么中断了?罗法官很不甘心。
一份教育证明,让案件执行柳暗花明
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之时,事情出现了转机。2018年6月,申请人包丹向法官提交了一份来自教育局的证明。证明显示,纪平的两个儿子就读于上海市区域内一家高收费私立学校——上海某双语学校,仅小学一年级一学期的学费就高达两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让子女读这样的学校,说明已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在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之后,他们既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又不安排小孩转学,这严重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必须制止!”此时,法官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2018年7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上海嘉定法院对被执行人纪平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法官说法:
家长拒绝执行,将影响下一代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0年5月17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并于2015年7月22日修改施行。
2016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4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017年6月6日,上海市高院、市发改委等46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
上述文件涵盖了金融信贷、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多个领域,分别从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税补贴、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旅游、度假、限制出境、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多个方面对“老赖”实施监督和惩戒,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本案中,纪平花重金送孩子去私立学校,接受国际化教育的行为本没有错,但是一边欠着债务人的钱,一边却用这些钱进行高消费并且享受着高消费带来的优质服务,这样的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中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规定,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好的教育,反而会给孩子的生活和心理带来不良影响。因为父母在法院的执行黑名单上,孩子会因无法缴费注册而被迫转学;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孩子们将无法正确认识法律与诚信的重要性,这些都将在他们的未来留下印记。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记者 冉涛 通讯员 王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