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你?“困在系统里的外卖骑手”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0年9月10日 22:15:06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看到烈日下穿梭在车水马龙间的外卖骑手,你想对他们说点啥?

“这么热的天,不容易啊!”“大中午还在送外卖,饭都不吃了?”“骑得慢一点啊,一定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太危险了!”

01.jpg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上海平均每2.5天就有一名外卖骑手伤亡。2018 年,成都交警7个月间查处骑手违法行为近万次,发生事故 196件,伤亡 155 人次。

02.jpg

日前一篇《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文章让外卖骑手与时间赛跑背后的辛酸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03.jpg

小嘉也第一时间请来专业律师与大家聊一聊保障骑手送餐安全的那些事儿~

嘉宾律师:

04.jpg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应朝阳

央视CCTV—12《法律讲堂》、《律师来了》栏目主讲人

Q1:骑手送餐被撞伤,算不算工伤?谁来赔?

A:外卖骑手,是互联网平台模式下的新型职业,基于接单模式的不同,外卖骑手的身份也不尽相同,如果送餐出了事故,法律保障是完全不一样的。

专送模式下的外卖骑手,一般是直接受雇于外卖平台或餐饮商户,他们与外卖平台或餐饮商户之间是直接建立劳动关系,送餐过程被撞伤,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工伤,赔偿基本还是有保障的。

众包模式下的外卖骑手,依靠外卖平台提供的接单机会,自主灵活接单,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是中介服务关系,与商户之间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不会构成劳动关系。送餐过程中如果受伤,一般情况下都得自担其责,不会被认定为工伤,赔偿很难有保障。

外包模式下的代理商骑手,一般都受雇于外卖平台的代理商,与代理商之间是劳动关系,如果送餐被撞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由代理商负责赔偿。

总之,算不算工伤,谁来赔偿?关键是看有没有构成劳动关系,这得要因人而异。

【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Q2:消费者应不应该为外卖骑手多等5分钟?

A:近来,有外卖平台呼吁让消费者为外卖骑手多等5分钟,这种呼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有道德绑架之嫌,因为,消费者没有法定义务去多等这5分钟。为了保护外卖骑手,就要去牺牲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个逻辑本身就不合理。

退而言之,消费者如果多等5分钟,是不是外卖骑手就不会去闯红灯了呢?在外卖平台限时送餐规则未更改之前,就是再加10分钟也不一定管用,因为消费者让出来的善意很可能会被无情吞噬,外卖骑手依然会陷入困境。

【法条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Q3:骑手之困,谁来解?

A:一套系统算法,逼迫了几百万外卖骑手不惜铤而走险去闯红灯,害人害己,这是系统风险,行业之殇,理应破除。骑手之困的根源,一是劳动关系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送餐限时过于苛刻,不合理;三是外卖平台没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们要用法律去保障,用温情去关怀,用责任去引导,我们不需要带血的外卖。

撰稿:庆杰,摄像:杨光宇,来源:人物、上海市消保委等,编辑:王安琪、唐敏、武利荣、卓明霞

分享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