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起诉?律师:扶养要看经济情况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0年9月13日 21:27:48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你以为“儿女双全”=“人生赢家”?但倘若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结果就是父母“赢了”,家中的成年子女却有苦难言。

22岁的丽丽,家庭条件拮据,父母一直靠低保生活。她学习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毕业后,丽丽本想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但因为父母身体和经济情况不佳,无力继续抚养孩子,所以提出让丽丽来扶养弟弟。

丽丽难以接受,明明没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不顾自己阻拦要把弟弟生下来。她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

没想到几天后,丽丽的父母真的把她告了!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

消息一出,网友们觉得丽丽实在是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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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兄、姐是否一定要扶养弟、妹呢?

针对此事,律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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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萌艺

Q1:成年子女对未成年的弟、妹是否有扶养义务?

A:22岁姐姐拒绝扶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大家讨论最多的是,姐姐对此是否有扶养义务?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的,这种情况下,兄、姐对弟、妹是有扶养义务的。所以,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扶养义务是难以拒绝的。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Q2:何种情况下,兄、姐对弟、妹不负法定的扶养义务?

A:其一,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其二,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兄、姐对弟、妹也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其三,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Q3:那到底亲属之间的帮助怎样才是合法合理合情呢?

A:亲属之间的帮助合乎人情,也合乎法律,但是亲属之间也会产生冲突,会出现一些法、理、情三者没有达到高度统一的情况,所以,有人认同,有人不认同。但是,法律必须在各种各样的情形中找到一个最佳平衡,因此,亲属之间其实更多的应该是以亲情为先,这样才能够弥补法律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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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敏、卢泽斌、杨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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