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嘉定一名男子为了让儿子在上海入学,竟然动起了歪脑筋,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去报名。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将假证件一眼识破。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余某某并未在上海缴纳社保,然而为使儿子在沪就学,他竟通过他人办理假的国家机关证件,到教育局办理入学,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2019年6月左右,余某某带着家人来到嘉定开了一家洗车店谋生,但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儿子就要面临幼升小上学的问题。
根据上海入学政策要求,孩子父母双方必须有一位缴纳上海社保达6个月及以上才可以在上海的学校就读。
而此时,余某某在上海的社保问题还并未来得及落实,加之余某某是未婚生子,女朋友在生下儿子后就杳无信息,母亲一方的社保就更不用提了,以至于他儿子不符合上海入学政策要求,这也让余某某感到十分苦恼。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余某某与前来洗车的顾客闲聊时得知,可以通过办理假证件蒙混过关,并从该顾客那要到了一位办假证男子(在逃)的联系方式。余某某经与该男子联系后,他决定以14000元的价格让其帮忙制作假证帮助儿子上学,并当场支付了4000元的费用,约定顺利办理入学后再支付5000元,成功查到学籍后将尾款5000元付清。
开学当日,余某某和家人带着入学材料一同前去嘉定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但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当场识破假证并没收、报警。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
经人民法院判决,判处余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检察官提醒:家长一定要严格根据上海入学政策要求,切勿心存侥幸做一些违法犯罪之事,否则葬送自己前程的同时,也有可能给孩子树立不良榜样,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得不偿失。
作者:上海嘉定检察,编辑:卢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