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嘉北郊野公园多次被盗:园内电缆被割断窃走,管理站内亦有物品丢失。园方报警后,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很快被抓捕到案。
据武某某供述,第一次他翻过护栏进入郊野公园园区,摸索着找到一个窨井盖,用工具撬开后盗窃了十几米长的电缆,然后原路翻墙而去。
四、五天后,他再次进入公园,又盗走几十米长的电缆,还从公园管理站“顺走”两包香烟和一件蓝色工作服。
时隔不久,趁着夜黑风高,他又一次潜入公园,熟门熟路来到前两次偷电缆的地方,又盗走几十米长的电缆。三次偷来的电缆他都卖给了废品回收站。
虽然武某某三次盗窃电缆总共卖了600多元,但对郊野公园来说,用电设施被破坏,造成的损失达2万多元。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武某某的盗窃行为对园内用电设施造成了破坏,影响了公园运营,故应认定为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加上武某某有两次盗窃前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系累犯。
武某某认罪认罚,赃物已缴获并发还。近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武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作者:嘉定检察院,编辑: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