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近期曝光7起交通违法案例,其中包括驾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驶超速、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罚款和扣分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开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1 沪DCS1**
▲2020年11月11日16时50分,号牌为沪DCS1**的小型汽车在逸仙高架西侧近长逸路路段,实施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记2分
2 沪B01F**
▲2020年11月11日16时24分,号牌为沪B01F**的小型汽车在逸仙高架西侧近殷高路路段,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3 沪BEU0**
▲2020年11月10日12时16分,号牌为沪BEU0**的小型汽车在S26沪常高速上行近0.9KM路段,实施了“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该车车速100km/h,限速80km/h。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4 赣EHK0**
▲2020年12月8日13时59分,号牌为赣EHK0**的小型汽车在中环路内圈沪南路入口匝道,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5 黑J5Q1**
▲2020年12月8日7时27分,号牌为黑J5Q1**的小型汽车在中环路内圈真南路入口匝道,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6 苏F448**
▲2020年12月8日13时58分,号牌为苏F448**的小型汽车在内环高架路内圈近锦绣路下匝道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7 皖NHK1**
▲2020年12月8日8时21分,号牌为皖NHK1**的小型汽车在中环路外侧,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来源:上海发布,编辑:倪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