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弓在很多人眼里只是一个玩具,可威力却不容小觑。
日前,嘉定法院审理了一起用弹弓破坏学校公共设施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涉案工具予以没收。
去年8月,家住江桥的陈某开始练习弹弓。起初,他只是在小区花园和家中练习射击,受到家人阻止后,他竟然每天早上站在家中厨房的窗口,向人行道、绿化带等方向任意发射。
由于钢珠弹射力度大,加上陈某射击并没有那么精准,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先后击碎了对面学校的两个篮球架玻璃篮板以及数块办公室玻璃。所幸当时学校已经放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弹弓射击的距离可以达到170多米,而且他所住的小区和学校中间隔了一条双向4车道的公路,危害性还是比较大的。”嘉定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初德元表示。
到案后,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陈某家属向被害单位赔偿了经济损失6650元,并获谅解。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这里也提醒市民,弹弓存在危险性,需谨慎玩耍,如果使用弹弓损坏公私财物或伤害野生保护动物,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文字:秦建,视频:张晓冬,编辑:王安琪、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