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冈镇城管中队查获了一艘涉嫌违法跨省运输工程渣土的货船,运输量重达180吨。根据相关条例,外冈镇城管中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外冈镇城管中队接到举报,在盐铁塘沪苏省界葛隆段有一艘货船涉嫌违法跨省运输工程渣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执法人员登船后,要求当事人出示“渣土运输处理证”,但对方闪烁其词,最终承认没有处理证。
经调查,该船舶从宝山区潘泾河某码头出发,目的地为江苏太仓,装载货物全部为工程渣土,重达180吨。执法队员初步判定,该船无合法手续,涉嫌无证运输、擅自处置、跨省偷运等违法行为,当场对船舶实施暂扣。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取得处置证。运输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执法队员欧轲介绍。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外冈镇城管中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邓妙华,编辑: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