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4点多,南翔镇田旺路一辆汽车突然起火。究其原因,竟然是车主自己点燃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3月17日,从事二手车生意的黄某某收购了一辆面包车。他在前面开着白色小轿车领路,让表弟肖某某开着面包车在后面跟着。当车开到黄某某家附近时,黄某某停车准备拆卸面包车内的零配件进行变卖。
为了不浪费面包车里的汽油,黄某某打算切割面包车的油管,将剩余的汽油加进自己车内。
就在这时,惊悚的一幕发生了!
肖某某拿着切割机钻在面包车车底切油管,黄某某则拿着油桶装。由于切割时产生了火星,瞬间引起爆燃!
火焰从车底开始燃烧,明火伴着浓烟升腾而起。两人一看情况不妙,马上跑到附近店面借灭火器灭火,随后报警。
消防队员抵达时,明火已基本扑灭。为确保安全,消防队员使用水枪对车辆降温。当被问起车辆起火原因时,两人表示,他们是在维修车辆时,不慎引发了火灾。
为进一步证实两人的说辞,公安部门调取附近公共视频,结果却发现了上述一幕。所幸,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男子黄某某和肖某某未持有切割操作证,也没有做好个人防护,且未在安全、专业的场所切割,导致火灾发生。目前,黄某某和肖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按照相关规定,在进行切割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情况,清理切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切割物内部情况;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切割作业。
文字:印沁沁,视频:金晓辉,编辑:唐敏、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