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在提升司法民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70余次,针对370余个案件(活动)开展监督,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近日,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参与优质案件评查,并对认定的优质案件和评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
市民安先生是一名在职律师,2017年初,他通过上海市司法局的公开选任成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安先生告诉记者,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自己不仅学到了更多专业知识,也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此外,为了丰富人民监督员活动,检察院还开展了线上“云监督”。去年2月,在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时,区检察院就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云监督”,7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在不同的地方远程参加听证,有效保证了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利。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方式包括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多样化的监督方式也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
“人民监督员是我们的‘第三只眼’,他们看待问题有着不同视角。”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贾艳红介绍,今年以来,区检察院邀请了来自教育、法律、保险、地产、铁路、医药、通讯等不同行业的30余名市民担任人民监督员,成为了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人民监督员提出的诸多建议成为我们办案的重要参考。”贾艳红说。
接下来,区检察院还将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业务的范围,让人民监督员身影出现在更多检察办案活动中,助力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
文字: 秦建
视频: 张晓冬
编辑: 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