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两起侵犯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严厉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
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在本市设立加工窝点,雇佣人员在未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大肆制造加工假冒飞利浦品牌的剃须刀刀头,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被告人唐某协助其打包发货并担任网店客服。公安机关接报后,陆续将6名被告人抓获,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查,涉案金额达到100余万元 。
“本庭根据本案的审理情况,6名被告人当庭的认罪悔罪态度及退出违法所得的情况,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对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适用缓刑,同时处以罚金。”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粲介绍。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韩某、赵某、王某3名被告人未经许可,采购仿冒“星黛露”“玲娜贝儿”等卡通形象毛绒玩具,通过网店对外销售,累计销售侵权产品金额2000余万元。经审理,法院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对其中2名从犯适用缓刑,同时处以罚金。
另外,嘉定区人民法院还对查获的盗版剧本杀实体本进行销毁。
据悉,去年,嘉定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62件,其中民事案件1737件、刑事案件23件、行政案件2件。
“目前,嘉定区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涉及最多的有两个罪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到我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80%以上。”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丁雨晴表示,“希望社会公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其假冒他人的品牌,不如静下心来诚信经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大展拳脚,不断提升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和名誉度才能提升竞争力。”
接下来,嘉定区人民法院将开展多渠道全覆盖的知产宣传活动,以审判实践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公众“产权意识”,形成“知识付费”理念,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文字:席凌燕
作者:钱奕迪(实习)
编辑: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