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知多少丨8.海关便利化措施——分送集报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5年7月4日 15:48:16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企业“出海”路上,是否因关税、物流、资金压力而踌躇?综保区作为位于“境内关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特殊的政策与功能,加上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叠加优势,正成为企业降本增效,拓展国际市场的“黄金跳板”。2025年6月9日起,小嘉与嘉定综合保税区联合推出“综保区知多少”栏目,通过介绍基本情况、政策功能、应用场景案例等,带大家走进这个既在中国境内、又享受“关外”特殊政策的神奇区域。干货满满,快来一键GET哦~

除了综保区的特殊政策,近年来海关总署推出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分别介绍分送集报、一票多车、分类监管三项海关便利化措施。

“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称“分送集报”,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并经海关允许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分批次进出的货物,可以先办理货物实际进出区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的一种便捷通关模式。

分送集报侧重于解决频繁报关问题,比较适合于多批次、小批量货物,尤其适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比如综保区内某生产型企业需要多家区外供应商频繁供货,通过分送集报模式,可以把货物分为多批次实际运进综保区,但是不用每次进行报关操作,只要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一次报关手续,大大降低报关频次,节约报关费用。

注意:进出区货物涉及税款征收的需提供足额担保;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涉及法定检验的商品需经检验合格。企业可以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办理集中申报手续(12月除外),即在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上述申报不得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度申报(通常在年底会面临税号、税率、汇率等调整)。

与传统的通关模式(先进行报关单申报、后放行货物)相比,分送集报在海关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扩大了企业申报自主权,将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手续前置,报关手续后移,实现了货物由分散式“一批次一报”向集约式“多批次一报”的转变。

此外,2023年10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分送集报免除担保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8号)中提出,综保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即AEO企业)在开展分送集报业务时可向所在综保区主管海关申请免除担保。这一便利化措施不但降低企业报关频次,提升物流效率,缩短通关时间,还降低相关费用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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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定综合保税区

编辑: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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