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住房更新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头等大事。”12月28日,嘉定区召开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工作部署会。副区长傅俊出席会议。
会议就实施《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全区57个保留保护村,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前提下,最快可在2019年1月6日启动村民住房更新工作。
会议指出,农村村民住房更新是嘉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现,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工作,是农村百姓改善生活的大事;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农村村民住房更新的指导思想,依法依规,尽全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村民住房更新工作,做好相关配套的工作方案;要分层分级精心组织实施农村住房更新工作,区级层面做好政策制定、培训、审批、监管等工作,镇级层面是具体实施主体,要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嘉定报》记者 李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