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以原嘉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嘉定区的行政区域。
1993年4月,嘉定撤县建区的工作完成,嘉定历史进入了新的一页。
经过全区人民的不懈努力,上世纪90年代,嘉定各项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新的突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位居上海市郊前列。
编辑:王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