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9日,在嘉定人大历史上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由19人组成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惠印林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晋、娄文福、韦德培当选为副主任,张桂兴等15人当选为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从此有了专门的常设机构。

8月19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彭真同志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两次座谈会上的讲话纪要》;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关于设立四个专业小组的决定》《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正副县长的分工、政府工作制度、早稻粮食征购分配方案、“三废”处理等问题的汇报;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本次会议是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后的第一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的新篇章就此开启。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发轫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同步启动、同步发展、同频共振,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也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40年来,县(区) 历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一届接着一届干,为促进嘉定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区人大,编辑:沈婕婷(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