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不断推动代表建议 “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1年7月21日 17:00:31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对人大代表来说,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途径,也是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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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是保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基础。1993年4月6日,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此后,根据2017年10月27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的决定》对该规定进行了修正,形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2017年10月23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规定》。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代表依法有效行使提出代表建议的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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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承办单位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推动代表所提建议得到解决、采纳,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 的要求,分阶段推进督办工作。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召开三个月后,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报告;年中,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年末,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并在次年年初召开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全体区人大代表。常委会还于每届的最后一年对该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推动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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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督办工作实效,常委会每年从全区中心工作出发,结合年度监督工作安排以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选定若干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牵头开展督办工作,通过走访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办理进度、掌握办理动态。在强化日常督办、开展专项督办、注重跟踪督办的基础上,常委会创新督办方式,自2019年底起组织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监督形式的丰富、监督力度的加大,力促政府规范办理、办结落实、办出成效,让代表真正满意。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收到的86件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和采纳”的60件、“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16件,两者合计占比88.4%,创本届以来新高,体现了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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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大,编辑:沈婕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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