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依法作出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向深入的决定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1年7月21日 17:22:02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2012年,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上海科学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区委五届二次全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新城建设出好形象、产业转型全市率先、社会发展市郊领先“三大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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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全会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常委会认为,当前嘉定正处于改革发展攻坚期、创新转型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期,常委会应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区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全区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奋斗指向更加明确、更加集中。常委会成立《决定(草案)》起草工作组,认真学习市党代会和区委全会精神,走访调研区政府相关部门,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决定(草案》初稿后听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作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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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聚焦“三大奋斗目标”切实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向深入的决定》。《决定》指出,本区应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嘉定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坚持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应坚持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基础;应坚持把科技创新、人才强区作为增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应坚持把新城建设作为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应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激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各镇人大和各街道(嘉定工业区、 菊园新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各项工作。

常委会通过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落实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各项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助推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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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大,编辑:沈婕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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