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专用号牌。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企业,应当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
嘉定公安定期向网约配送公司通报相关骑手的车辆违法情况,并要求公司负责人加强督促教育,开展内部叠加处罚。对于存在多次违法行为的快递、外卖骑手,公安部门将逐一进行处罚,并问责骑手所属企业,责令整改。
下面将曝光我区2021年第二季度外卖、快递骑手们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二季度嘉定区快递外卖骑手
交通违法情况

典型违法案例
1、2021年6月28日,倪*俭在宝安公路实施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

2、2021年5月8日,刘*林在福海路实施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

3、2021年4月17日,陈*在新建一路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炎炎夏日
骑手小哥送餐送货实属不易
千万别再把
辛苦赚来的工资变成了罚款
更重要的是
这些违法行为
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威胁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
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
让我们自觉遵守
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嘉定交警,编辑:武利荣、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