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区长效管理|乱发小广告拒不改正,城管追根溯源进行处罚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1年8月4日 22:30:41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为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区建设标准和效能,新成路城管中队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场所发布宣传品进行了整治。

“新店开张,八折优惠”“夏季促销,买一送一”……这样的小广告相信大家在逛街时都曾收到过。很多人以为这是正常的宣传手段,其实,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场所发布宣传品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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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正在迎园路仓场路上向路人散发并兜售理发券。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随后根据券中地址找到了某理发店,对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劝阻,告知其开展新店开业活动的宣传活动,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本以为该店会听从教育就此收手,没想到第二天发现,仍有三人在仓场路小区周边散发理发券,券上赫然还是那家理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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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必须严肃处理。队员将现场三名违法当事人带回中队进行询问得知,这些人并非理发店工作人员,他们受雇于一名中间人,平时他们全国各地跑,哪里有店家需要宣传就去哪里,这次的任务是负责散发和兜售仓场路某理发店的理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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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证事实,执法队员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确实有其他人也在散发兜售同样的理发券。该理发店负责人到城管中队接受询问时表示,由于新店开业需要宣传,有人上门表示可以不收费替该店进行宣传,只拿贩卖理发券的提成,他就同意了。由此可以认定此案不是散发人员的个人行为,该店是违法主体,该违法行为属于组织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进行宣传。新成路城管中队依据违法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处理态度等自由裁量因素,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理发店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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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擅自发布宣传品,强行拦下并塞给路人的行为,不仅阻碍通行,造成人为拥堵,而且遗留在地上的小广告就像“牛皮癣”,污染城市环境卫生,增加环卫工人负担,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甚至在这些小广告中隐藏着违法犯罪活动。城管部门呼吁大家警惕违法小广告,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好我们美丽的市容环境。

法律小课堂: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利用或者组织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进行宣传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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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嘉定城管,编辑:卢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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