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

这一通知被众多媒体解读为“上海市教委发布重磅消息”。不少媒体还进行了“划重点”: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
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
……
然而,事实上, 这并非“新闻” 。
在市教委近5年发布的年度课程计划(沪教委基〔2017〕50号、2018沪教委基〔2018〕55号、2019沪教委基〔2019〕39号、沪教委基〔2020〕42号、沪教委基〔2021〕32号)中, 相关内容均有明确表述,并非今年的新规定。

在上海市中小学2017学年度课程计划中,市教委强调: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
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在上海市中小学2018学年度课程计划中,除了将“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外,其余内容几无变化,并沿用至今。

编辑: 武利荣、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