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村15个村民小组,已动迁12个,动迁后党员居住分散,每次开党员大会出席率不是很高,一部分借口住得远路途不便,还有一部分年轻党员以工作为借口不想请假前来开会,对于这些情况,村党总支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把党内组织生活规范起来。”在对7个村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星火村“小纪委”向村党总支严肃地提出了上述意见。
这种场面不是第一次出现,自星火村成立纪检小组以来,这支由村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村监委主任、党员代表、退休老干部组成的纪检小组(村民称其为“小纪委”),不仅对村级行政、经济等“小微事务”进行监督,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也对村委主体责任、村书记和两委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进行“贴身”监督,更是配合村党总支全面梳理村里各项工作条线内容,确定了三大类18项与村集体经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小微权力”清单,并向村民主动公开。在监督方式上,“小纪委”敢于突破常规,聚焦绿化工程、河道整治、集体资产使用等村级重大事务,在查阅财务凭证的基础上,还延伸对合同协议、零星工程进展情况等事项开展实地监督,对“小微权力”运行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除了定期开展监督活动外,星火村“小纪委”还利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优势,注重收集群众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村干部履责尽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总支反馈,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动得到了村党总支的肯定和支持。两年来,“小纪委”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8项,向村党总支反馈3次,反馈问题4项。在“小纪委”的监督下,星火村经济社会事业各项工作进一步取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村干部工作起来也更轻松了,干群关系也更融洽了。

来源: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编辑: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