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在嘉定宣判!等等,这事还没完......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1年9月5日 13:00:09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新增了危险作业罪,加大了安全生产领域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力度。为切实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前对接,完善专项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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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8月,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在嘉定开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回看链接:和200余吨危化品毗邻而居,就问你怕不怕?)

在办理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后,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工作机制,通过行刑对接梳理后查证,在本区另一例危险作业案中,当事人在未符合相关资质和具备专业作业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对危险化工品进行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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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通过前期调查确认事实后,将相关证据交由侦查机关,我们立即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确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张飞介绍。通过审查,区检察院认定该案件具有现实危害性,随即便展开对大型仓库搜查、清点、抽样取证程序,使“现实危险”的评估认定更加准确、更具可信性。与此同时,区应急管理局也迅速行动,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整治、取缔小物流仓储,并展地毯式调查排摸。区各街镇组织力量排摸辖区内仓储物流企业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和工作台账机制,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和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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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重在教育,而不在于惩治。”张飞表示,下阶段,区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化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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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秦建
编辑: 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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