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曝光6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详见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3年9月16日 22:05:45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日前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曝光6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详见↓

一、工贸领域

上海九橙食品有限公司未落实公司有限空间应急预案规定的轴流风机、长管呼吸器等应急物资及装备,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其罚款1.5万元。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上海智自磊物流有限公司厂房内东侧区域存放了柠檬香精35桶,经核定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上述仓库不是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对其罚款5万元。

三、交通运输领域

彩皇(上海)精密化学有限公司发送危险化学品时,未查验运输车辆的营运证件或者运输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违反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违反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未按照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区交通委依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对其罚款16万元。

四、消防领域

上海甯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罚款1万元。

上海庆峰门业有限公司在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并对其罚款2万元。

五、水利工程领域

上海荣亚建材有限公司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物,涉嫌侵害水工程设施,违反了《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区水务局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其罚款1万元。


来源:嘉定区应急管理局,编辑:杨玉洁

分享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