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清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3年11月5日 18:30:31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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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强调,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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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纪委监委

编辑:王子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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