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在上学、就业、工作调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退休年龄等方面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在个人档案里大做文章,篡改、伪造个人信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强调,党员干部要如实填写个人档案资料,不得篡改、伪造。
来源:区纪委监委
编辑:王雯菁(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