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强调,党员干部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得能救而不救。党员在入党之初就作出过“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庄严宣誓,在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害时,必须义无反顾冲在前头。
编辑: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