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清风|问责!党的建设缺失

日期:2024年6月9日 11:10:06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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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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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武利荣

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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