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长梅雨季,会影响你到手的这笔钱?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25年6月16日 20:40:22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今天终于迎来久违的阳光!不少小伙伴激动兴奋:是不是马上要出梅啦?并!不!是!虽然今年的梅雨季比往年提前了12天左右上线,但预计将“超长待机”38天。珍惜这几天的好天气,周四起,又将回到“梅姑娘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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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迟迟不来,不少粉丝在后台问:这个月的高温津贴会不会“缩水”?不用焦虑!敲!重!点! 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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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高温天气就不发津贴”是误区!

从6月1日至9月30日,只要劳动者工作环境为室外露天,或者工作场所温度未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发放高温津贴!

这些关于高温津贴最基础的问题你都弄明白了吗?

工作场所装了空调还有高温津贴吗?“半露天”工作员工有高温津贴吗?上夜班有高温津贴吗?......

今天一文说清楚!

工作场所装了空调还有高温津贴吗?

企业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就应当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即便安装了空调,但温度未达标,仍需支付。

当出现争议时,举证责任划分如下:若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企业需承担举证责任;若企业能证明已安装空调(如提供车间内有空调出风口、室外有空调外机的照片等),则由劳动者证明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

不过,对于面积大、空调少的场所,或厨师等高温性质岗位,即便安装空调也难降温,若产生争议,仍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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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露天”工作员工有高温津贴吗?

全露天工作的员工,如建筑工人、快递小哥等,企业支付高温津贴毋庸置疑。但对于“半露天”工作的员工,即部分时间在室内(有空调),部分时间在室外的情况,目前尚无统一规定,需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制定具体发放办法。

现实中,只要岗位职责表明必要时需露天工作,员工的高温津贴请求通常会得到支持。比如保安虽大部分时间在室内,但按规定每天需室外巡逻一小时,法院可能支持其诉求。而普通坐办公室员工外出开会办事,不属于露天工作,不属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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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夜班有高温津贴吗?

企业不能因员工上夜班就不发高温津贴,尤其是露天工作的夜班员工,同样应获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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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若就夜晚工作场所温度是否高于33℃产生争议,夜班员工可能需承担更多举证责任。

当月未整月出勤能否扣除相应的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为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只有在岗且正常出勤的劳动者才是发放对象。

6月至9月整月缺勤的职工,因未在高温环境劳动,不发当月津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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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当月请假,企业可按21.75天折算扣除未出勤天数的高温费,包括事假、医疗期、工伤停工留薪期、年休假等各类未提供劳动的情形。按实际出勤日结算,体现公平原则。

实践中,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高温津贴发放方案,并签订集体合同,可有效避免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是否享受高温津贴?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雇佣员工享有同工同酬权利,高温津贴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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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基于工作环境的法定待遇,与岗位相关。用工单位作为实际管理者,有责任支付津贴。例如建筑工地、露天维修等岗位的派遣员工,津贴由实际安排高温作业的用工单位支付。

若用工单位未支付,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员工可向任意一方或同时主张权利。

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享有高温津贴?

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意见认为非全日制用工本质上更贴近灵活用工,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考虑了相关福利因素,不需要再支付高温津贴。尽管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无明文规定,但在上海裁审实践中倾向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不享有高温津贴。

例如,在(2019)沪02民终8189号案件中,法院审查后认为,胥某每日工作时间不满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确认双方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胥某基于全日制劳动关系所主张的高温费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双方对高温津贴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执行。

异地用工如何确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涉及劳动保护(含高温津贴)、最低工资等事项,优先按履行地规定执行;若注册地标准更高,且双方书面约定适用注册地标准,则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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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属“劳动保护”范畴,默认适用履行地标准。例如,在上海签订劳动合同但长期在福建工作,若未约定,适用福建标准(按月260元或按天12元);若约定按上海标准(300元/月),则按约定执行。但上海企业外派员工至安徽工作,因安徽标准更高(每人每日不低于15元),即便约定上海标准,仍需按安徽标准执行。

企业能否用消费券或超市卡支付高温津贴?

不能!

高温津贴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能用实物、防暑降温饮料、消费券、超市卡等替代。上海19号文也强调,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企业需同时提供清凉饮料并发放现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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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工社使用豆包AI制作

高温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和最低工资?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计入工资总额,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在会计处理上,高温津贴为“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在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高温津贴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高温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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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企业支付最低工资时,需为符合条件员工额外发放高温津贴。

10 企业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可向谁举报投诉?

若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员工除申请劳动仲裁外,还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需注意,人社部门也有受理时效。根据规定,违反人社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若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人社部门将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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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企业未发放高温津贴,员工最多可以要回几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因其属法定福利待遇,请求支付的仲裁时效为普通时效,不适用特殊仲裁申请时效。这意味着,企业未发放高温津贴,员工只能追讨一年的津贴。

比如今年九月提起仲裁,只能要回去年九月以来应付未付的部分,去年八月之前的可能丧失胜诉权。

提醒:

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来源:申工社

编辑: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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