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2月27日,嘉定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改革要求,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机构改革后,嘉定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12个,区政府部门32个。3月底前,机构改革工作将基本完成。
区委书记、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曦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深化区级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事关嘉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必须坚决执行、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推进区级机构改革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在推进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和正确方向,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贯穿改革全过程。
章曦强调,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聚焦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细化任务,周密部署,精准实施,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区级机构改革重点任务。要抓紧抓好转隶组建工作,各项工作绝对不能出现断档期、空白带。要做细做实部门“三定”规定,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要统筹推进综合执法体制,基层管理体制,人大、政协机构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其他各项改革。
章曦强调,机构改革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压紧压实责任、迅速行动起来,不折不扣抓好组织实施。推进过程中,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改革中的“进退留转”,不管在什么新岗位、主抓什么工作,都要再接再厉、奋发有为,不辜负党的培养、不辜负人民的期待。要严明纪律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资金、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陆方舟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谋赛,区政协主席刘海涛出席。区委副书记、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金林通报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嘉定报》记者孙凌 李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