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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42名熊孩子接受“保护处分”约束

日期:2019年6月17日 06:55:59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去年,嘉定区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而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到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置被嘉定区检察院提上日程。去年9月,嘉定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共同签订全市首份“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为其他地区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和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经验。如今,经过八个多月的实践,嘉定已给罪错未成年人织起一张“保护网”,总共有42名“熊孩子”接受约束,其中观护帮教31人、送工读学校29人、开展心理疏导9人。

“保护处分制度,是一放了之和判处刑罚之外的一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方式。”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春丽说。保护处分对象共分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责的未成年人。值得一提的是,当前较为常见的学生逃学逃课后出入酒吧、KTV等场所的情形也被纳入保护处分的范畴。

14岁的小韩就因长期逃课并混迹酒吧而接受保护处分的“约束”。据介绍,小韩父母离异,她被判给母亲,但其母亲因吸毒被强制执行戒毒,因此小韩只能与同母异父的成年姐姐共同生活。由于监护缺失,小韩经常逃课且时常出入酒吧,对自己身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后来,检察机关将其安排至工读学校开展教育矫治,并找寻到其父亲、外公等家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他们加强对小韩的监护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正,小韩的生活学习逐渐走上正轨。

如何更好地发挥保护处分制度的优势?区检察院建立分级干预体系,即根据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采取训诫谈话、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处置措施。“找准每一个孩子犯错的根本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步入正轨,回归社会。”王春丽说。打架、逃学、抽烟、喝酒……接受观护帮教前,这些不良行为都曾出现在年仅14岁的小雨身上,家人从她身上几乎看不到任何希望。于是,检察机关将其送到嘉定区新春学校开展保护处分。起初,小雨十分抗拒,躺在地上哭闹不止,别人也很难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在检察官和老师的耐心帮教下,小雨很快适应了学校生活,逐渐对读书学习产生了兴趣,原来活泼开朗的性格得以重现,小雨也开始正视自己的过往错误,并逐渐改正。“今后我要打起精神来,认真学习,不做坏事,也不惹爸妈生气了。”在保护处分期满结业仪式上,精神饱满的小雨与过去判若两人。

事实上,未成年人的成长道路上,除了犯错后受到保护处分之外,良好成长环境的营造显得尤为重要。办案中,检察官发现,不少未成年人有在酒吧兼职、随意出入娱乐场所等现象。对此,该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联合执法和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等。据了解,从去年至今,区文化执法、劳动执法等部门多次对全区网吧、KTV、酒吧等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接纳未成年人、非法招录未成年人等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关闭了多家无证网吧。

来源:《嘉定报》记者 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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