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加强生活垃圾源头管理 坚决做到 “不分类不收运”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9年2月22日 08:48:00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2月19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正式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要源头分类,物业公司要分类驳运,收运企业要分类收集和运输,最后处置企业要分类处置,并制定了“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为此,嘉定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不按标准分类的,收运单位可拒收。同时,确立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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