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和部门如果发现居民投放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那么垃圾收运情况如何?有没有出现拒收的情况呢?记者今天跟随垃圾收运车来到新成路街道,实地探访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