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嘉定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审查水平,结合食品市场的准入要求,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食品科相关负责人赴嘉定开展食品标准研讨。
调研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相关负责人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进行了解读,指出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区别,并强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自身的民事担保,企业要高度重视备案工作,而政府部门将切实加强备案管理。来自嘉定区的4家食品生产企业就食品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新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问:“企业产品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是否一定需要进行备案?食品生产过程中所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分类目录与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目录不完全一致该怎么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新所导致的原有包装材料浪费应如何处理……”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现场答疑,并给予建议和指导;对于目前暂无法解决的问题,建议企业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进行反馈。
此次调研,通过主动倾听企业心声、加强沟通,有效畅通了政府职能部门和食品企业间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拉近了各监管部门与企业间的距离,为共同做好食品标准工作夯实了基础。
来源:《东方城乡报》